【国家政策】《关于做好2008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2-27
各区县,市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京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三支一扶”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现将做好我市2008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的认识
党的十七大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明确了新的目标、提出了新的任务。各区县、各部门要从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培养年轻干部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带动农村人才队伍的整体发展壮大,加快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深入开展聘用高校毕业生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工作
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与任务,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2008年继续选聘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全面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每村有两名大学生”的工作目标。同时,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探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养、培训考核、管理服务、进京审批以及合同期满后就业政策研究等各项工作。
三、全面推进“三支一扶”工作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整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的各种工作模式,统筹岗位规划、生活待遇、保障措施,努力做好“三支一扶”工作。2008年,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继续选聘700名高校毕业生,到京郊农村中小学开展支教工作。选拔一批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重点是山区、半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继续做好首都大学毕业生基层志愿服务团工作。
四、充分发挥到农村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的积极作用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培养是基础,使用是关键,管理是保证。要针对到农村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不同的岗位和工作阶段,制定培养方案,适时开展系统的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强化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工作技能培训,真正做到“不经培训不上岗”,切实提高他们的农村基层工作能力。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每年至少要轮训一遍。各区县、各部门、各乡镇要本着有利于大学生开展工作、有利于发挥大学生作用、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原则,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灵活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优化配置好这支人才队伍,加强锻炼、大胆使用,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和整体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到农村工作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职责,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努力营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的良好环境
各区县、各乡镇、各行政村要从思想上关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爱护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加强与他们的交流和沟通,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鼓励他们多做贡献,帮助他们成长成才。同时,要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就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积极作用和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做好在农村工作高校毕业生的学习和交流工作,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有利于农村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在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切实加强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联席会的工作部署,聘用高校毕业生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工作,以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自主创业的工作,由市联席会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支医、支教以及志愿服务的工作,由市卫生局、市教委、团市委根据市联席会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整体计划内,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据自己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详细做好调查摸底和实施方案及计划的制定工作,提前确定招聘岗位,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和任务的按时完成。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建立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切实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把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民政局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