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维规:一个有悖史实的生造“衍指符号”——就《帝国的话语政治》中“夷/barbarian”的解读与刘禾商榷
发布时间: 2013-02-10
方维规《一个有悖史实的生造“衍指符号”——就《帝国的话语政治》中“夷/barbarian”的解读与刘禾商榷》,《文艺研究》,2013年第2期。 【摘要】 问题的缘起刘禾教授著《帝国的话语政治——从近代中西冲突看现代世界秩序的形成》(杨立华等,三联书店2009年版。以下简称《帝国的话语政治》,引文凡出自该著者均只标注页码),聚焦19世纪晚期大清朝与英国之间的“帝国碰撞”,对“帝国”问题进行了跨文化的历史研究。该英文版和中文版皆引起广泛关注,充分显示出其学术魅力。 【关键词】 天津条约; 话语; 世界秩序; 文化符号; 帝国; 政治; 夷夏之辨; 翻译; 概念; 英国人 1. 问题的缘起 刘禾教授著《帝国的话语政治:从近代中西冲突看现代世界秩序的形成》(杨立华等译,三联书店2009年版。以下简称《帝国的话语政治》,引文凡出自该著者均只标注页码),聚焦于19世纪晚期大清朝与英国之间的“帝国碰撞”,[1]对“帝国”问题进行了跨文化的历史研究。该著英文版和中文版皆引起广泛关注,充分显示出其学术魅力。作者围绕一些关键词和概念的理解、转译或产生等问题,揭示语言等表意符号所引起的政治碰撞,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作者以往著述的主要研究取向及其敏锐目光。该书以主权想象为中心,“话语政治”则是其极为重要的查考视角。例如,她用大量篇幅挖掘、梳理和分析了19世纪中英关于“夷”字的翻译冲突,展示一场符号事件中的政治较量。迄今,不少评论者被刘禾对“夷/i/barbarian”这一衍指符号的分析及其论断所折服,有人甚至认为这是该书最成功、最精彩的部分。 笔者曾于1997年在哥廷根大学的一次历史语义学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过一篇论文,也论及1858年签署的中英《天津条约》第51款禁止中国人在各式公文中对外称“夷”之事。[2]因此,我对刘著中相关论述的兴趣自不待言。对于作者关于话语政治和主权想象语境中的“夷/barbarian”辨析,我的第一个不一定对的感觉是:围绕“夷”字的中英纠纷,果真是作者所渲染的那样影响中英关系以及中英交涉的“大事件”吗?它果真如作者所认为的那样贯穿整个近代中英冲突并成为其关键论题吗?要确认这第一感觉和怀疑,还需一篇较长的文章来论述。写此小文,多少与此有关,但主要缘于一种现象:诸多书评或“读后感”,基本上围绕刘禾给定的“史实”以及她对事物的理解、分析和结论展开讨论,几乎不见对“史实”本身的诘问,也就是在复杂的总体关联中的思考。不错,《帝国的话语政治》提供了许多信而有征的史实,可是历史上还有其他许多史实,一些史实可能掩盖了其他也是信而有征的史实。[3] 鉴于“夷/barbarian”这一很长的故事在该书中约有两章篇幅,且为全书的重要论据之一,笔者在此提出一些粗浅看法与刘禾教授商榷。我要谈的中心问题是:刘禾认为“夷”=“barbarian” (“野蛮”)的符号关联是成问题的,“夷”字的这一含义是英国人强行为之,以达到禁止中国人对外用“夷”、稳固自己霸权地位的目的。而我认为这一结论本身不是没有问题的。笔者与刘禾的一个较大分歧是对“夷”字词性本身的看法。如果我没有误解作者的话,她把《天津条约》之前的“夷”字主要看做表示“籍贯”的地理概念,是“foreigner”的中性译词,将其译成“barbarian”是篡改,这是其长篇大论的立足点。而我以为,“夷”字在中国历史上的贬义特色是很浓重的,它具有标记(symptom)或象征(symbol)意义,以及源于个人心理或社会心理的联想。这也是本文论述的重点之一。我的主要依据是:大量历史文献表明,“夷”字不仅是地域概念,更是华夏中心主义之华夷对举、夷夏之辨中表示等级和低劣性的文化符号。 刘禾在分析西方近现代帝国的话语政治时,引入“衍指符号”(super-sign)概念,即甲方语言的概念在被译成乙方语言时的表述方法。它不是指个别词语,而是翻译在异质文化之间所引发的意义链,并跨越两种或多种语言的语义场(第13、45页)。论者在此基础上展开讨论,指出《天津条约》英语文本中出现“夷/i/barbarian”字样,用“barbarian”翻译“夷”字,偏离了汉语“夷”字的语义;这种“纠正”使其获得了“barbarian”的特征,并因此发生蜕变而指向别处。换言之:英国人在鸦片战争期间生造的“夷/barbarian”概念,使“‘夷’字的衍指符号已经不能等同于纯粹的本土文字”,不再是“汉语原有的概念”。这“不仅终止了汉字‘夷’的生命,而且对近代史的叙事投下了浓重的阴影”。“这种做法对于后人如何理解近代史,如何理解文明之间的交往,造成了严重的障碍。”(第43、45、47-48、51、52页)对论者来说,将“夷”翻译成“barbarian”,是“知识的误用”,是“跨语际谬释法”。“何以证明中国人的确把外国人叫做‘barbarian’呢?在多数情况下,汉语文献里用的只是‘夷’这个词。”(第13、51、62页)这种论据显然缺乏说服力,因为在鸦片战争那个时代,汉语文献里基本上不会出现英语;中国说英语者寥寥无几,老百姓甚至士大夫口中确实不会出现“barbarian”。如此看来,论者在此或许是想表达另外一层意思? 笔者以为,“衍指符号”本身是符合学理的,把一种语言中的概念译入另一种语言,很可能会因为历史文化和时代背景的不同而引发新的联想,增多或减少概念本身所传递的信息。然而,我认为如下说法未必恰当:《天津条约》“迫使汉字‘夷’用英文的‘barbarian’来表义”,是排除“夷”字原有含义的“驱逐行为”,是“翻译造成的事实”(第49页)。就文本而言,我把事情看得比较简单,与当今在一个生僻译名后面加上原文的常见做法差不多。甚至可以说,“夷/i/barbarian”之表述,或许可以让英国人认识一个汉字及其读音,让能够接触英文版条约的中国人学到一个英语单词,不多也不少,没有那么神秘。从另一层面来说,我们也完全可以把《天津条约》禁止对外用“夷”看做(说得通俗点)英国人“得势不让人”,没事找茬。 我们姑且不讨论“夷”字在古汉语中曾经有过的多重含义,以及英语“barbarian”与汉语“夷”字哪个更具贬义的问题,这不是这篇文章的议题。一个词语译入另一种语言,难免失去“原样”;某些译词与被译词语的完全对应是很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但这不是这里的问题所在。关键在于,能否用“barbarian”来与“夷”字相对应,它是否属于错译?在笔者看来,用“barbarian”翻译“夷”字,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同西方有“文明/civilisation”与“野蛮/barbarian”相对举,中国有华夷对举、文野之分。英国人通过“barbarian”而认识到“夷”字含义并因此而勃然大怒,这是人之常情;而这与“夷”字在中国的具体运用及其演变不是一回事儿。 其实,“衍指符号”的提出,还是来自刘禾在《跨语际实践》中有关翻译问题的思考,即不同语言的概念(词语)互译,属于人为“建构”,因而也只能是“虚构”,原因在于概念或词汇的含义既不是“自明的”也不是“透明的”。她认为“语言之间透明地互译是不可能的,文化以语言为媒介来进行透明地交流也是不可能的”[4]笔者以为,无限夸大“虚拟对等”和“不可译性”,很符合后现代思潮及其论说逻辑,但肯定不符合事实,并必然导致文化翻译中的虚无主义。黄兴涛指出:“我们不能因为不可能具有百分之百的对等,就彻底否认有基本对等、大体相当和相近的对应词存在的可能,就完全否认两种文化间词汇、概念有可能存在各种不同程度内在‘对等’性、相近性的事实。”“刘禾的观点所赖以支撑的出发点——完全否认语言的‘透明性’:认定所有词汇和概念的含义都不是‘自明的’或‘透明的’——这个极易诱人赞同的宣判本身,实际上就已经犯了偏颇武断的毛病。”“否认‘自明性’或‘透明性’为语言特征的基本方面,则已然走向偏颇,至于完全彻底地否定语言存在某种程度的‘透明性’,更不啻是连语言基本的社会交往功能也视而不见的信口之言了。”[5] 诚然,“翻阅大量明、清两代的官方中文文献,没有证据显示唯有‘夷’这个汉字是专指外国人的。”(第46页)此外还有“泰西”、“西洋”、“西洋人”等称谓,但这并不能削弱“夷”的贬义词特色;当时与它连用的,是人们常说的“夷性犬羊”、“番鬼逆夷”等。此时,我们当然不能排除一种可能性:伸手即来、用惯了的“夷”字,在使用者那里可能不会总是离不开“野蛮”之义。这种“约定俗成”的说法,未必总有贬义、甚至恶意或敌意,如魏源所说“师夷长技”“以夷制夷”[6],或冯桂芬《校邠庐抗议》中著名的“四不如夷”[7]。这在某种程度上属于论述策略,或在内容上表达古法本有的“礼失求野”。(当然,只有在上下文中才能确定“夷”字真实用意。)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正是为了强调外人的“夷性”,“夷”字要么作为话语和文本铺叙中的价值概念和反面属性的信号,要么作为词缀与其他词语和概念组合。这样,我们所看到的一切与外部世界有关的东西,似乎非要镶嵌上“夷”字不可,并成为理所当然的定见。对异域外族的这类“修饰”,仿佛早已扎根于中国人的意识和下意识之中,隐藏于社会无意识之中,很难从彼时“中国思维”中根除出去。 “英国东印度公司从18世纪到19世纪初,一直采用英文单字‘foreigner’(外国人)来翻译汉字的‘夷’。”(第46页)这或许只能说明彼时英国人汉语水平有限,不知“夷”字深浅。但我在此想要强调指出的是:即便在当时,一些了解中国的外国人太知道“夷”字的贬义内涵了。用“foreigner”翻译“夷”字,在很大程度上是从事翻译工作的通事做了手脚;用刘禾的话说,是“翻译造成的事实”。这种有选择的、经过“处理”的翻译,其动机或许与明末清初耶稣会士为了传教事业而在欧洲美化中国的行为有点相似,也就是避免矛盾,避免“barbarian”之译可能会在其本土统治者那里引起不满和麻烦,从而对做生意产生不良后果。 在中国最早的双语辞书《华英字典》(1822)[8]中,马礼逊(Robert Morrison)也将“夷人”译成foreigner,其影响是可想而知的。郭实猎(Karl Gützlaff)1832年才发现,“夷”的意思是barbarian。另外,在中英关于“夷”字的交涉中,“满清官吏一律否认他们使用‘夷’字是在侮辱英国人。”(第52-57、62页)这只能让我们看到,外交中的狡辩是习见现象。至于衍指符号“夷/barbarian”如何“取代清朝官方对‘夷’的更早的满文翻译‘tulergi’(外地,外部)”(第45页),这确实是事实,但丝毫不能说明“夷”字在彼时汉语中的实际运用,以及它在进入19世纪之后是否被取代的问题。它还能见出曾被明代遗民及其追随者视为蛮夷的清代皇室,如何在“入主中原”之后,出于满清帝国意识形态之需,援恃《孟子》所言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的说法,宣扬以德为王、惟德是从,为满族问鼎中原政权的合法性寻找依据: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降于夷狄则夷狄之。雍正六年(1728),雍正帝借叛逆被罪的曾静案,展开大规模思想整肃,并著《大义觉迷录》(1730),阐释满族皇权之所以君临天下之“大义”。 3. “夷”:一个表示低劣性的文化符号 对于中原以外的地区和居民,历史上有“南蛮”、“北狄”、“东夷”、“西戎”之说。《礼记·王制》曰:“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9]宋代理学家石介说:“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10]随着时间的推移,“夷”字也被用来泛指中原以外的四方部族,与“夏”“华”相对而言。“夷”字或其同义词很早就成为一种轻贬的指称,《春秋》中常有“戎狄无亲而贪”或“戎,禽兽也”[11]之类的说法。《汉书·匈奴传》曰:“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12]这才会有“严夷夏之防”的说法。明清之际,欧人东来,“夷”之范围随之扩大。它不再局限于历史上与华夏相对的地域,亦被用来指称欧西之高鼻深目的远人,以强调外来人种之低而且贱,及其文化的低劣性。于是,“夷”字的外延和内涵都得到了扩展,并作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称词,在特定语境中表述某种特性和价值判断。 中国的华夷之界,主要注重文明程度和文化异同,以教化和礼法论之,而非畛域界限,即“不在于地而在于人,不在于人而在于道”[13]。谭嗣同亦说中国人“好以夷狄诋人,《春秋》之所谓夷狄中国,实非以地言,故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流于夷狄则夷狄之。惟视教化文明之进退如何耳。若以地言,则我湘、楚固春秋之夷狄,而今何如也?”[14]当初,明末遗民喜用夷夏之辨来对付新朝;时至19世纪,曾经各分彼此的满人和汉人在中西交冲中一致对外,夷视西洋性近犬羊的“夷狄”,或在字形上已经一目了然的“蛮貊”。不管是中西交通之前的诸夏与夷狄之界,中心与四裔之分,还是后来所谓独享诗书礼乐的华夏与所谓不知教化和礼法的西洋各国之对举,都是对社会发展程度和世界秩序的根本性见解。 根据索绪尔的说法,词语变化的关键,在于“所指”和“能指”之间关系的变化。我们从“东夷”到“四夷”到“西夷”(西方蛮夷)的转变中,很能看到“所指”的延伸和变化。19世纪的大量官方中文文献足以证明,“夷”字基本上专指外国人。[15]“夷”字本身在当时并未失去其“野蛮”词性,它不是通过所谓衍指符号“夷/barbarian”才获得其“野蛮”含义的,中国人一如既往地夷视着“犬羊之辈”。彼时运用“夷”字的中国人,基本上对“夷/barbarian”一无所知,见过《天津条约》英文本的中国人也屈指可数,人们依然在不同语境中运用自己所理解的“夷”字:蛮夷其邦,禽兽其人。或用宋育仁的话说:“约虽施行,而其义终疑忌。”[16]换言之:条约已在,但是中国人并不以为然,不愿放弃“夷”称。《天津条约》)写明“嗣后各式公文,无论京外,内叙大英国官民,自不得提书夷字”,但在修约之后很长一个时期,各种不对外的奏折、谕旨等公文中,“夷”字依然时常出现。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多半还是“夷务”。“夷务”概念约产生于道光年间(1821-1851),统称与“外夷”打交道的事务,如禁鸦片、海防等与外部世界有关的事宜。“洋务”概念约出现于1839、1840年间,[17]亦与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禁烟、海防等涉外事宜有关,但在兹后几年里鲜为人知。[18]起初,“洋务”几乎只见之于对外公文,华人自己依然使用“夷务”,且为当时朝野人士的普遍用词。我们必须指出一种可能的误解,即以为《天津条约》彻底根除了对外“夷”称。至少在19世纪,“夷”字一直颇为活跃,并没有“被人从活着的汉语中永远驱逐出去”(第50页),“攘夷论”一直很有市场。梁启超在其《戊戌政变记》(1898)中还在说:“中国向来守旧之徒,自尊自大,鄙夷泰西为夷狄者无论矣。”[19] 我们再来查考一下《天津条约》对译“夷/barbarian”之前的情况:毫无疑问,西人是很知道barbarian之汉语表达的,伦敦传教会传教士慕维廉(William Muirhead)便说法国“古名之高卢,为野番部落,汉时为罗马征服”;英国“古为土番部落、汉时罗马平英伦”[20]。也就是说,英、法两大强国在中国汉代之时曾是barbarian之地。传教士编纂出版的《遐迩贯珍》(1853/56)中亦有“僻土野人”、“野族”之说。同为传教士编纂的《六合丛谈》(1857/58)也说英国“往时穷岛野番,凶犷如兽,以杀掠为事,今已变化气质,循循可教矣。”[21] 早期英华双语辞书中已有“barbarian”与“蛮夷”等词之对译。马礼逊《华英字典》(1822):Barbarian 蛮人(残虐,残暴);卫三畏(Wells Williams)《英华韵府历阶》(1844)[22]:Barbarian 蛮夷;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英汉字典》(1847/48)[23]:Barbarian 夷人、夷狄、野人、生番(未识礼义,凶恶,惨酷)。19世纪来华传教士为传教和汉语学习而编纂的不少双语辞书,以及《遐迩贯珍》、《六合丛谈》等杂志,很快就被传入日本,或被翻刻出版,并产生重大影响。无疑,19世纪上半叶日人所用“夷”字,与在中国基本相同,即用“夷”、“蛮”来指称外国亦即欧洲诸国,“攘夷”甚至是江户末期流行的一个政治口号。堀达之助等人编纂的《英和对译袖珍辞书》(1862)[24],主要参考了日本兰学译词,被誉为第一部英和对译字典。它是了解江户末期日语新词、译词的重要资料,其中相关词条为“Barbarian, s. バルバリア人,夷人”,“Barbarian, adj. バルバリアノ,夷狄ノ”。 实际上,利玛窦之辈已经了解“夷”字的barbarian含义。利氏在明末中国所见之世界地图,以大明帝国的十五省为主;散落在四周大海里的若干小岛,其总面积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中国的最小省份。这形象地再现出前近代中国人所理解的“天下”。[25]于是,利玛窦的《山海舆地图》(1584)和《坤舆万国全图》(1602)给中国带来前所未知的地圆说和万国观,迫使一些士大夫审视中土固有的天下观,逐渐接受耶稣会士所传播的世界意识。[26]中国人此前一直固守的天圆地方、中国为世界中央的旧观念开始瓦解。利玛窦说:“他们终于开始明白国与国之间所存在的真正区别,”不再“把外国人都归入一类并且都称之为蛮夷”[27]。然而,康熙禁教之后,中国人不但在地理知识上出现了大倒退,而且在世界观上,“内中国而外夷狄”又逐渐成为中国社会里的常理和常谭,并且国体攸关。尤其是雍正乾隆父子的禁教令,几乎断绝了中国同西方文化的所有交往。林则徐辑《夷情备采》,其中译有在华洋人出版的《澳门月报》道光十九年(1839)及二十年(1840)的记载:“中国官府全不知外国之政事,又不询问考求,故至今仍不知西洋。”[28]这一说法基本上符合彼时状况,林氏曾将其附奏进呈。如果明白了春秋之后“夷”字亦即被发文身、人面兽心、茹毛饮血之夷人就同西方的barbarian含义相近,二者的实际相似性并不是通过barbarian译词才被“建构”起来的,那么,所谓衍指符号“夷/barbarian”显然缺乏必要的根据。 4. 概念递嬗的历史因素 我们当然还必须看到另外一个事实:继《天津条约》之后的《北京条约》(1860)签订前后,中国在涉外用词上确实出现了由“夷”到“洋”的明显变化,这在英法联军占领下的广州城尤为显著。[29]广东人在物质生活上的崇“洋”风气开始向其他城市蔓延,“夷”字在社会语言中的使用频率明显下降。虽然,民众口中的洋火、洋油、洋气、洋钉、洋烟、洋场、洋街、洋伞、洋糖、洋装,洋烛等,这些表达的主要原因不是来自《天津条约》的约束,或帝国主义话语政治和“跨语际”主权想象和冲突的结果,而是“崇洋”!说得夸张一些,《天津条约》禁止中国人对外称“夷”,没多少人知道此事。 若说对外禁用“夷”称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炮舰政策亦即西方勒迫和侵逼的结果,那么,许多先识时务的士大夫在认识上的发展,则是观念变化之极为重要的内在因素。自同治中兴起,尤其是19世纪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使中国人对世界秩序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变化。洪仁玕早在1859年的《资政新篇》中就指出,“夷狄戎蛮鬼子”,只是“口角取胜之事,不是经纶实际”。[30]久居口岸的王韬也在《弢园尺牍》中说:“以时局观之,中外通商之举,将与地球相终始矣,此时而曰徙戎攮夷,真腐朽不通事变者也。”[31]而在那些为数不多、最早睁眼看世界的先行者那里,这一变化发生得更早。尽管“夷”字在魏源《海国图志》(1843,1848,1852)中比比皆是,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夷狄之说在新的世界格局面前已开始逐渐陷入窘境。徐继畲从1844年初稿《瀛寰考略》到1848年正式刊行《瀛寰志略》的变化,虽还不是普遍现象,但已经很能说明问题:《瀛寰考略》还充斥着夷夏之界和夷夏之见,“夷”字不知凡几;而在后来各稿中,“夷”字渐次被删,或改换为较为中性的词语。《瀛寰考略》手稿中的“英吉利”一节只有2429字,其中共有21个“夷”字;而《瀛寰志略》中的同一节长达7620字,“夷”字已经无影无踪。[32]这种自觉行为,发生在所谓英国人在跨语际翻译时将“barbarian”含义强行植入“夷”字之前。徐氏知道“夷”字本义,无需借助“barbarian”的转换来指点。 以上辨析并非想要抹杀中国人用“夷”仇外的西方殖民扩张和帝国主义侵略的时代背景,以及枪炮逼出来的条款所谓平等所包含的实际不平等。中国有其夷狄说,西方人无法容忍中国人的蔑视。可是,西方世界为了标举自己的“文明”,同样有其关于barbarian的一整套冒犯人的话语,视中国人为野蛮人而一路非议,至多把中国归入“半开化”之国。[33]此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仅如此,西方人以文明傲视野蛮的俯视之态,訾议和垢辱中国的“夷狄”说辞,更见轻薄和刻薄,给人的印象亦更为深刻。西方人的文野之辨与中国人的夷夏之辨相比,实为有过之而无不及。 刘禾研究的方法论根柢,是福柯的话语理论。福柯的理论诉求,是要打破思想史研究对于观念(真理)之连续性和整体性的认识,因而采用事件化的话语分析视角,视真理和理论为独特的话语事件的效果。刘禾对“夷/barbarian”的解读,正是依托于事件引发的话语效果。然而,这种方法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夸大某些事件的话语效果,更不应该无视甚至否定历史观念在总体上的延续性。我们更应关注的,或许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夷”之言说对象和话语策略,也就是福柯所说的“话语”之特定实践功能,而且是特定社会语言运用中的动态“话语实践”。[34]这在当时多少与中英《天津条约》有关,但与所谓衍指符号“夷/barbarian”关系不大。 中国传统的对外习惯,完全受到儒学思想的支配;华夷思维框架,上接两千多年前的春秋辨夷夏,几乎成了一种人类学常数和文化代号。虽然晚清士大夫已经基本上认识到中国处于前所未有之变局;中国的对外交往,已不再是历史上的诸夏列国,也不是与四夷之间的关系,而是国与国的往来。然而,根深蒂固的“德华兽戎”观念,意味着等级和名分,长期使人坚信中国政治文化的优越性和独特性,并很容易导致中国文化中心主义和排外情绪,即《左传》所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35]。这种思想不仅见之于士大夫阶层,在不了解外情的下层民众中更是如此。于是,这些观念也都相应地定型于文字表述之中,体现在“夷”的划分亦即人禽之界、夏夷之界中。在这个语境里,“夷”字而外,自然还有“狄”、“蛮”、“胡”、“虏”、“戎”、“番”等同义词,亦包括其他一些夷狄之变称,如当时闽粤民间常用的“白鬼”、“黑鬼”、“番鬼”和“红毛鬼”,或华北民间惯用的“毛子”。 综观中国近代发展和对外接触,我们不难断定,鸦片战争的武力打破了中国人的传统世界观念。之后,中国士大夫在逐渐改变的文化观念以及与此有关的价值判断中,运用“夷”、“洋”、“西”、“外”这四个字时也出现了明显变化。尤其在19世纪下半叶,对外部世界及外人的称呼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就在这时,上述四个词的运用发生了新旧递嬗。不同的表达形式及文字组合,不仅在于不同论者的个人观点,更由于这四个词还体现出时人在不同时期的普遍价值尺度、行为准则和心理状态。[36] 注释: [1]刘禾论著的原文为《帝国的碰撞》:Lydia H. Liu, The Clash of Empires. The Invention of China in Modern World Making, Cambridge, MA and 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2]参见Fang Weigui, “Yi, Yang, Xi, Wai and Other Terms: The Transition from ‘Barbarian’ to ‘Foreign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 in: New Terms for New Ideas: Western Knowledge & Lexical Change in Late Imperial China, ed. by Michael Lackner et al., Leiden: Brill, 2001, 95-123. [3]《帝国的话语政治》的个别书评作者,可能对中国近代史所知不多,从而被该著的“颠覆性”意义所“震撼”。 [4]李陀“序”刘禾《语际书写——现代思想史写作批判纲要》,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第6页。 [5]黄兴涛:《“话语”分析与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研究》,载《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第158、159页。 [6]参见魏源:《海国图志原叙》,《海国图志》,陈华等校点注释,长沙:岳麓书社,1998年,第1页:“是书何以作?曰:为以夷攻夷而作,为以夷款夷而作,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而作。”第24页(《筹海篇三》):“筹夷事必知夷情,知夷情必知夷形。” [7]冯桂芬:《制洋器议》,《校邠庐抗议》,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98页:“人无弃材不如夷,地无遗利不如夷,君民不隔不如夷,名实必符不如夷。” [8]《华英字典》,马礼逊编,澳门:英国东印度公司印刷厂,1815-22年。(Robert Morrison, 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in Three Parts, part first, containing Chinese and English, arranged according to the radicals, part second, Chinese and English arranged alphabetically, part the third, English and Chinese, Macao: Honorable East India Company’s Press, 1815/22) [9]《礼记正义》,〔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龚抗云整理、王文锦审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67页(卷第十二,王制)。 [10]石介:《中国论》,《徂徕石先生文集》,陈植锷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16页。 [11]《春秋左传正义》,〔周〕左丘明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浦卫忠等整理、杨向奎审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959页(卷第二十九,襄公四年传)。 [12]《汉书》第11册,〔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834页(汉书卷九十四下,匈奴传第六十四下)。 [13]金元之际的著名元儒郝经在论述“中国”这个文化概念时指出:“今日能用士,能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之主也。[……]民无必从,为德是从。[……]以是知天之所兴,不在于地而在于人,不在于人而在于道。”(郝经:《陵川集》,《与宋国两淮制置使书》卷三十七,第355页)另参见易鼐:《五洲风俗异同考》(《湘学新报》第35卷,1898年5月1日):“中土之谈风俗者,于同洲各国,率鄙之曰四夷,或曰四裔,或曰异域,侈然以华夏自居。小者以藩属待之,大者以夷狄视之。懵然不知《春秋》之义,夷狄不以地而以人。” [14]谭嗣同:《论学者不当骄人》,《谭嗣同全集》下册,蔡尚思、方行编,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401页。 [15]这里不排除清代官府对边疆边民的“夷”称,例如用于“西南夷”彝族。 [16]宋育仁:《泰西各国采风记》(1895),载王锡祺编《小方壶斋舆地丛钞》(1877-1897),上海著易堂,再补编,第十一帙。第40页。 [17]例如:1839年,道光皇帝回复江南道监察御史骆秉章涉及禁烟等“洋务”的奏章,谕军机大臣等:“据御史骆秉章奏,请整饬洋务,以绝弊端一折。[……]”1941年,钦差大臣两江总督裕谦奏曰:“江南洋面平衍,无险可守,其情形较之浙江有过之无不及,一时亦难骤易生手,余步云于洋务虽未能谙习,而一年以来,亦已渐知大概。”(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齐思和等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卷七,第16页;卷三十,第12页) [18]参见陈旭麓:《辨“夷”、“洋”》,《近代史思辨录》,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4-25页。 [19]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饮冰室专集》之一,林志钧编,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第143页。 [20]慕维廉:《地理全志》,上海:墨海书馆,1853/54年,卷二,“欧罗巴志·佛兰西国志”,第46页;“欧罗巴志·大英国志”,第52页。 [21]《六合丛谈》卷一第八号,上海:墨海书馆,第10页。 [22]《英华韵府历阶》,卫三畏鉴定,澳门:香山书院,1844年。(An English and Chinese Vocabulary, In the court dialect, by S. Wells Williams, Macao: Office of the Chinese Repository, 1844) [23]《英汉字典》,麦都思编,上海:墨海书馆,1847/48年。(Walter Henry Medhurst,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in two volumes, Shanghai: 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 Mission Press, 1847/48) [24]堀达之助等编:《英和对译袖珍辞书》,江户:出版者不详,1862年。 [25]参见陶绪:《晚清民族主义思潮》,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页。 [26]关于利玛窦世界地图所引入的新知以及明末“世界意识”的形成,参见邹振环:《晚明汉文西学经典:编译、诠释、流传与影响》,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47-70页。 [27]利玛窦、金尼阁:《利玛窦中国札记》,何高济等译,何兆武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16页。 [28]《澳门月报》(1839/40),载魏源:《海国图志》卷八十一,陈华等校点注释,长沙:岳麓书社,1998年,第1959页。 [29]参见陈旭麓:《辨“夷”、“洋”》,《近代史思辨录》,第25-26页。 [30]洪仁玕:《资政新篇》,载中国史学会主编《太平天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2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528页。 [31]转引自陈旭麓:《辨“夷”、“洋”》,《近代史思辨录》,第27页。 [32]参见任复兴:《晚清士大夫对华夷观点的突破与近代爱国主义》,载《社会科学战线》1992年第3期,第196、197页。 [33]郭嵩焘在《伦敦与巴黎日记》光绪四年二月初二日(1878年3月5日)写道:“盖西洋言政教修明之国曰色维来意斯得,欧洲诸国皆名之。其馀中国及土耳其及波斯,曰哈甫色维来意斯得。哈甫者,译言得半也;意谓一半有教化,一半无之。其名阿非利加诸回国曰巴尔比瑞安,犹中国夷狄之称也,西洋谓之无教化。三代以前,独中国有教化耳,故有要服、荒服之名,一皆远之于中国而名曰夷狄。自汉以来,中国教化日益微灭;而政教风俗,欧洲各国乃独擅其胜。其视中国,亦犹三代盛时之视夷狄也。”——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走向世界丛书),钟叔河主编,长沙:岳麓书社,1984年,第491页。(色维来意斯得:civilized;哈甫色维来意斯得:half-civilized;巴尔比瑞安:barbarian) [34]参见福柯《知识考古学》中的相关论述。 [35]《春秋左传正义》,〔周〕左丘明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浦卫忠等整理、杨向奎审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824页(卷第二十六,成公四年传)。 [36]参见Fang Weigui, “Yi, Yang, Xi, Wai and Other Terms: The Transition from ‘Barbarian’ to ‘Foreign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 in: New Terms for New Ideas: Western Knowledge & Lexical Change in Late Imperial China, ed. by Michael Lackner et al., Leiden: Brill, 2001, 95-123.
2. 一个所谓的“衍指符号”所引发的长篇大论